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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院“两项活动”检查组到恭城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作者:陆俊书  发布时间:2010-08-06 16:43:35 打印 字号: | |
  • 检查组听取恭城法院“两项活动”的工作汇报
  • 检查组领导在座谈会上作点评

83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戴敏及督导员桂林市人大法工委秦清?鸥敝魅蔚纫恍辛?俗槌杉觳樽椋?白?span lang="EN-US">36℃高温,来到恭城法院检查“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及“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

以戴专委为组长、秦副主任为督导员的检查组领导一到恭城法院便立即召开有院领导及县政法委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上,院党组成员、副组长刘继昌代表该院党组向检查组汇报了恭城法院开展“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及“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工作情况。检查组听了汇报后,对恭城法院开展“两项”活动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时,对两起涉诉执行积案表示了关注,要求恭城法院积极商讨破解对策,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尽快化解。

戴专委指出,这次检查的范围是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为重点,其他案件为补充,即从以下三类案件中挑选:第一类是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第二类是属于重点评查案件范围但经法院处理后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舆论效果、政治效果的案件;第三类是在历年案件评查中认为有问题或可能有问题的案件。

座谈会结束后,检查组立即按照中政委及区高院的文件要求对案件进行复查工作。

84日上午,恭城法院党组及二层机构领导到会听取戴专委代表检查组对该院的50件案件作点评。戴专委指出:这次检查的50件案件合格率100%,其中一类案件占80%,二类案件占20%,三类案件为零。从所检查的案件可看出,恭城法院的办案质量较好,矛盾化解工作扎实、有成效,大多数都能做到案结事了。执行工作在执行和解、协调、化解上下了苦功夫,达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有个别案件的文书送达不合规定;2、有的案件公告开庭的时间与实际开庭时不一致;3、流程表未按规定填写。希望恭城法院今后按照区高院检查条件的标准要求自查,寻找差距,整改提高。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春兰对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本院将认真对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把工作做得更好,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检查组多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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