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我国司法实务中较有特色的事项,同样起到化解社会矛盾和定纷止争的作用,被西方国家称为“东方司法一枝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栗木法庭今年1至7月份通过有力措施强化该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所审结的42个案件有37件是调解结案,另有3个案件则是通过做工作后庭外和解撤回起诉,调撤率为95%,2个判决案件皆服判息诉,调解案件当庭履行的有22件,标的近8万元,从源头上缓解了执行压力,为该县20周年县庆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是加大了“巡回法庭”办案的力度,采取法官就百姓的做法,既减轻了诉辩双方的诉累,又提高了办事效率,还拉近了原被告与法官的距离,增进了亲和感,使双方都乐于在法官主持下解决纠纷。
二是强化诉讼过程各个环节的调解,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前、审理中和宣判后各个环节,并注重调解艺术,采取分层次调解法、亲情调解法、委托调解法、就地调解法、全程调解法、分类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等方法,引导当事人自觉融入法官的审理思路,从而找到解决纠纷的途径。
三是加强与村委干部的沟通和联系,发挥村委干部人熟路通、讲话响、威望高的作用,让他们也参与到案件调解工作上来,村委干部是实实在在的“自然领袖”,由他们向当事人传递信息和参与调解,容易令人接受,达成的协议也好执行,矛盾也会解决得更加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