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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民族和谐稳定
作者:唐声健  发布时间:2010-08-29 20:28:53 打印 字号: | |

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是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山区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滞后,少数民族同胞的文化和法制观念还有待于提高,社会人情风俗、社情民意、风土人情迥异,恭城法院立足于山区同胞的实际情况和当地风俗特点,充分发挥基层法院最前沿阵地作用,院长黄春兰同志要求全体法官转变工作作风,把坐堂立案变为主动服务,把坐堂办案变为巡回审理,利用当地圩日、节假日和便于瑶族同胞出行的地方,定期、定点的村寨,距县、乡几十公里的大山深处进行巡回办案。恭城法院的法官长期奔波在崎岖的山路上,驱车数小时或跋山涉水一整天,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博大情怀,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用真诚的心感动了各民族同胞,化解一个又一个的矛盾纠纷。2009年至今该院受理的少数民族各类民商事案件278件,占全部案件 33.3 %,调撤247 件,调撤率为88.9%,审结率为100%,未有一件上诉和上访的案件,较好地化解了瑶族同胞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促进了各民族团结,为该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恭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声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