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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法院用“四面镜”确保案件质量
作者:陆俊书 祝艳梅  发布时间:2010-09-09 18:46:05 打印 字号: | |

 

恭城县法院采用“显微镜”、“后视镜”、“放大镜”、“多面镜”挑刺的方法进行案件评查,找差距、论危害、寻根源,确保案件质量。

一是用“显微镜”查案件细节,案件的细节往往决定案件质量优劣,不论是程序方面、实体方面、案件讨论、文书制作、校对、送达、卷案装订等细节,都用“显微镜”照一照,让每一个疏漏问题“原形毕露”。二是用“后视镜”找差距,经常“回头看”,寻找与其他部门案件质量的差距,客观看待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向案件质量优秀的部门请教、取长补短,完善自身。三是用“放大镜”论危害。把评查案件中自身存在的问题用“放大镜”细致观察,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给法院和法官形象带来的危害以克服错误思想观念。四是用“多面镜”寻根源。多角度剖析查找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以便及时整改。通过查摆问题,避免少犯或不犯同类错误,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截止目前,该院已对1-7月案号为单数的122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优秀案件121件,占评查案件总数的99.2%;良好案件1件,占评查案件总数的0.08%,没有问题案件。

 

 

来源: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陆俊书 祝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