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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法院创新“民族区域”执行长效机制

作者:陆俊书  发布时间:2010-11-23 15:05:44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是全国第10个瑶族自治县中最年轻的成员,瑶族人口占57.34%。恭城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中,根据民族区域的民风、民俗、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探索符合民族特色的执行长效机制,使“执行难”问题逐步走上自动履行、和解执行、和谐执行的轨道。截止目前,该自治县法院已圆满完成清理积案541件,1-10月,共受理执行积案104件,标的448.96万元;已执结84件,结案率为82.69%,标的到位率达70%,执行工作基本步入良性循环。

    该自治县法院针对民族区域特点,组织执行人员进行培训,掌握少数民族群众的民风民俗及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尊重民族风情,依靠民族群众力量办案,打造一支适应民族区域工作、深受民族群众尊重的执行队伍。同时,该院与民族区域基层组织村干交朋友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吸收村干参与执行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信息进行有效追踪。

    此外,恭城法院充分发挥民族村干的作用,聘请村干担任“执行监督员”,随时监督被执行对象,随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行踪及财产等信息。该院还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涉法涉诉特困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并把救助群众的困难实情移交政府社保部门,建议对其特困群众办理国家最低保障救助。

    恭城法院积极推进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对因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方式暂缓执行。并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举报一件,督查一件,确保清积全程工作高效廉洁执法。

责任编辑:陆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