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狠抓案件质量落实,把案件质量提高到新的水平。该院采用“显微镜”、“后视镜”、“放大镜”、“多面镜”挑刺的方法,对案件评查、找差距、论危害、找根源,确保案件质量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考验。
该院年初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评查小组,按照区高院2010年案件评查标准,定期对已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了评查。截止目前,该院对1—7月案号为单数的122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优秀案件121件,占评查案件总数的99.2%,良好案件1件,占评查案件总数的0.08%,无问题案件。
该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评析评查结果;一是用“显微镜”查案件细节,案件的细节往往决定案件质量优劣,不论是程序方面、实体方面、案件讨论、文书制作、校对、送达、卷案装订等细节,都用“显微镜”照一照,让每一个疏漏问题“原形毕露”。二是用“后视镜”找差距,经常“回头看”,寻找与各部门的案件质量差距。客观看待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多向案件质量优秀的部门请教、取长补短,完善自身。三是用“放大镜”论危害。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案件质量是执法之本,直接关系到公平公正和法律尊严,把评查案件中自身存在的问题用“放大镜”细致观察,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会给党的事业和法院形象带来的危害,以便及时改正。四是用“多面镜”找根源。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人民法官的标准对照检查评查中存在的问题,用“多面镜”从多角度剖析查找深层次原因和根源,找准问题的症结,并及时整改。通过查摆问题,避免少犯或不犯同类错误,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