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栗木法庭管辖栗木镇、加会乡、西岭乡、龙虎乡、观音乡“一镇四乡”,总人口130517万,其中瑶族人口占66%,大部分居住在各山区瑶寨。截止8月30日,该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6件,审结34件,其中审结婚案件24件,占结案数的73.5%。所审结的婚姻案件中,调解16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8件。
针对婚姻案件占七成的实际情况,该庭把工作重心放在妥善调处婚姻家庭关系上;一是着重根据民族区域的婚姻习俗,首先在精通民族语言上下功夫,拜民族群众为师,从日常生活的简单用语学起,视工作需要,不断钻研相关用语,以达到与民族群众熟练交流的能力。二是尊重民族区域风俗习惯。在调解案件时,在掌握民族区域生活常规习惯的基础上,兼顾国家法律、包容民族习惯的具体社会现实,从有利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做好社会稳定实际工作,调动适应民族群众心理,德高望重的“长老”及办理村屯事务的“民间组织”等多元调解资源,共同参与调解案件,深受民族群众的高度信赖,当事人双方心悦诚服,毫无怨言。三是根据民族区域特有的“女招男嫁”婚姻习俗,着重把握其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的实际表现,女青年在家招亲、男青年上门就亲,往往存在婚前双方了解少、来往少、与外界接触少、信息交流少的缺陷,一旦结婚成家后暴露出来的缺点和不适应,导致了双方共同生活互不开心,甚至离婚。该庭法官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时,广泛征求民族干部群众及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兼顾国家法律、尊重当地民俗,妥善做好调离工作。四是严格掌握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对上门入赘、白手起家、生活因油、盐、柴、米等困难问题起诉离婚的,该庭法官在充分掌握其婚后感情确没有完全破裂后,便邀请当地陪审员及有威望的村屯“自然领袖”人物参与调解,配合法官耐心细致做调和工作。其信任度、满意度均比较高,反悔或缠诉现象为零,有效地促进了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