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栗木法庭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根据当地民风、民俗、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创新调解机制,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实现民商事结案率高、调解撤诉率高,服判息诉率高、自动履行率高、上诉率低的“四高一低”好成绩。截止今年9月19日,该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7件,审结39件,结案率为68.4%,其中调解结案16件,撤诉8件,调撤率为61.5%,判决15件,占结案数的38.4%,只有1件上诉,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反悔或缠诉现象为零。
该庭把做好新形势下调解工作放在首位,不断总结、探索调解工作新方法、新技巧,针对当地村情、民俗特点,采用“四计连环”调解方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计”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农村田头地头,果场鱼塘、与群众亲切交谈,掌握民风、民俗及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尊重群众方言、风情,依靠群众就地调结案件,形成一支懂民俗、知民情、惠民利、爱群众的法官队伍。
“二计”拜村干及群众为师,虚心向他们学习地方方言和交友方式,用他们喜欢接受的方言化解矛盾,调解纠纷。事实证明,凡是尊重当地群众方言和习惯方式调解案件,就会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真挚支持和配合,调解案件服判息诉率就高。
“三计”把基层干部群众当亲人对待,主动与他们沟通交流,走进群众心灵世界感受群众的喜忧,切实为群众解决纠纷。并聘请村干为调解员,参与调解各类案件,发挥当地村干地熟、人熟、情况熟、有威望的优势,调解案件就能事半功倍。
“四计”建立健全法官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证法官密切联系群众的积极性,开通法官与群众信息互通渠道,法官分村屯联系群众到户,随时掌握联系户的生产、生活、经济收入、为人处世等详细家庭情况,就象掌握自己父母家情况一样熟悉,随时联系沟通,有事随时打电话,既方便又能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