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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2年5月24日上 午9时0分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审理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国修故意伤害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2-05-21 09:27:56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252490分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审理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国修故意伤害罪一案。

特此公告

 

 

年五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恭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