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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2年8月21日9时0分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桂林大康城商贸公司与被告郑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2-08-09 01:21:34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282190分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桂林大康城商贸公司与被告郑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20128月9日

责任编辑:恭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