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下午,桂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松一行3人到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研,并深入原嘉会法庭旧址视察。
2002年,恭城法院根据区高院的要求,曾撤销了嘉会、西岭、三江、平安四个派出法庭,仅保留了栗木、莲花两个人民法庭。近年来,随着恭城经济社会迅猛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日益提高,为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讼累,力促矛盾化解在基层,达到案结事了、人民满意、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恭城法院向区高院及县委申请恢复了嘉会人民法庭的设置。
李永松副院长来到原嘉会法庭旧址,仔细查看了场地,认真询问了建设规划等问题后叮嘱道:“这是一个设立人民法庭的好地方,把嘉会法庭建在这里将极大地方便人民群众,有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意义。恭城法院恢复嘉会法庭,一定要做好建设规划,列好细则清单,形成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完满地完成。”
恭城法院唐孝贵院长听了中院李副院长的指导后万分感激,表示:“李永松副院长对我们嘉会法庭的关心使我们信心大增,恭城法院一定谨记叮嘱,制定好建设规划、筹备好建设资金、落实好实施细则,把嘉会法庭建设好、完善好,为人民群众把法庭请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