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各种快捷的交通工具给人们带来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交通事故就象个隐形杀手时刻潜伏在我们周围,而且发生案件的比率呈上升趋势。据统计,我院2010年至2012年8月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分别为55件、80件、40件,逐年增长。事故多发的原因如下:
一、交通事故增长的原因:
1、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的现象增多。众所周知,“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车辆高速行驶时驾驶员注视点前移,视野狭窄,清晰度不良,对事物难以辨认。在复杂路段、匝道、岔口超速行驶时,驾驶员无法及时观察、不能获取足够的道路信息,难以对路面情况做出准确判断,一旦出现情况,驾驶员对情况的处理时间缩短,接近或者超过生理反应时间极限,容易造成事故。
2、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的现象增多。有些驾驶员心存侥幸,感觉喝点酒没事,不会影响驾驶车辆。殊不知,酒精进入人的大脑后,会对驾驶人的驾车能力、遇情况时的应变能力、在道路上行驶的预判能力产生影响,使其触觉迟钝,视力下降,视野变小,对色彩的感受性减弱,且酒精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会使酒驾者进入兴奋状态,这些都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诱因。进入夏季后,因昼长夜短,部分驾驶员往往很早就起来驾驶车辆,从而造成驾驶员的休息睡眠时间相应地缩短,容易进入疲劳状态。一旦进入疲劳状态,驾驶员接受外界有关信息的刺激和感应就会减弱,从而影响操作和处置,一旦出现突发情况,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2、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的现象增多。有些驾驶员心存侥幸,感觉喝点酒没事,不会影响驾驶车辆。殊不知,酒精进入人的大脑后,会对驾驶人的驾车能力、遇情况时的应变能力、在道路上行驶的预判能力产生影响,使其触觉迟钝,视力下降,视野变小,对色彩的感受性减弱,且酒精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会使酒驾者进入兴奋状态,这些都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诱因。
3、交通参与人增多。由于夏季天气炎热,在室外活动的人员增多,个别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穿越道路的现象增多,对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了影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
4、违规使用灯光、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而现实情况却不是这样,现在大多数的驾驶员在夜间驾车时,为使自己能够更清楚的看到路面情况,都较少使用近光灯,在与其它车辆会车时,也很少考虑自己开着远光灯是否会影响到别人驾车。大家知道,人眼在夜间有眩光感,晃眼时视力下降,使驾驶员的视觉出现盲区,不能正确掌控路面情况,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冬季时部分摩托车驾驶员因为戴上安全头盔可以给脸部保暖,避免冷风刺面,因而愿意戴上安全头盔;但到了夏季,天气恰恰相反,摩托车驾驶员戴上头盔会比较闷热,甚至汗流满面而不愿意戴安全头盔,贪图一时的凉快,结果埋下了安全隐患。
5、车辆超载的现象增多。一些驾驶人因为怕白天开车太热,就趁着凌晨、晚上时间段多拉快跑。这样,一是可以弥补白天没有拉货的经济损失;二是可以错开交警部门的查纠的时间;三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人歇车不歇,车辆超负荷运行。这些情况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6、农忙季节,大量的农用车、拖拉机及农业机械进入作业高峰期,在乡村道路上及城乡结合部,大量摩托车上路行驶,一些无牌无证、酒后驾车、未成年人违法驾车载人等问题十分突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与政府的协调,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电台、网络、短信等媒体平台,定期、定月突出宣传活动的重点,将宣传活动深入道路运输公司、农村集市、学校等地,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做到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加大对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速、疲劳驾驶、客车超员、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实行从重、从严治理的原则,做到不消除安全隐患不放行,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3、加强交通管理制度上的建设,科学、合理地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只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可行,落实上坚强有力,就一定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加大交通管理违法, 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培训驾驶员的行为,制造假牌、假证的行为,给予从严打击, 创造良好的交通管理环境。将交通事故隐患, 杜绝在事故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