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党组就年底案件立案受理问题做出了部署,强调决不能出现年底不立案、限制立案或者拖延立案等限制当事人诉权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年底案件立案受理工作,树立基层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立案则是当事人进入诉讼的第一个重要环节。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定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精神的要求上来,一定要努力践行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依法做好年底案件立案、受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
二、规范案件立案、受理程序,坚持依法、依程序受理案件。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依法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立案;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当事人及时补充;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内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三、加强立案信访、维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及责任感。以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好每一件案件,在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不能因法院对案件的判决而引起社会矛盾的激化,引起恶性信访案件的发生,做到来访必答,事事有着落。
四、严禁年底不立案、限制立案和拖延立案。恭城县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审判管理,不断完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提高案件质量,推行均衡结案,强化审限内结案,从制度上防止年底突击结案、不立案,干预收案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