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远赴广西柳州鹿州监狱开庭审理莫冬与唐凤离婚纠纷一案。经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后两人自愿离婚,4岁的小孩由原告唐凤抚养,被告刑满释放后如愿抚养小孩,原告同意将小孩交由被告抚养。
莫冬与唐凤是2007年在瑶山打工相识的,恋爱一年后结婚,2008年4月生育一子。共同生活后两人经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丈夫莫冬还嗜赌如命,经常把手头上的钱输得精光。眼看着孩子一点点长大,开销也越来越大,当父亲的莫冬却不管不顾。孩子9个月大的时候,唐凤决定和丈夫到广东打工赚钱抚养儿子,也希望借此机会让丈夫与“赌友”断了联系,改掉嗜赌如命的毛病。一开始莫冬还能安心打工,可是好景不长,一发工资莫冬嗜赌的毛病又犯了,辛苦赚来的工钱便又竹篮打水一场空。更让妻子唐凤痛心的是,2012年8月,莫冬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这一次,唐凤对丈夫莫冬彻底失望了。2012年12月心灰意冷的唐凤到恭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
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办案法官根据被告被羁押在看守所不便应诉的特殊情况,决定远赴柳州鹿州看守所进行开庭审理,并适时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调解,莫冬表示:一切都是我的错,我尊重妻子的决定,同意离婚,同意儿子随唐凤生活。我一定好好改造,希望出狱后还能与唐凤重归于好,共同抚养儿子。唐凤看着悔恨的丈夫只能叹气:早知今日你又何必当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