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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字当头的黄昏恋怎能夕阳红
作者:陶新园 侯甫兵  发布时间:2013-03-07 15:15:54 打印 字号: | |

2013228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离婚案,76岁的张向阳与58岁的王英飞的黄昏恋走向“黄昏”。

76岁高龄的张向阳是恭城县栗木镇的退休工人,58岁的王英飞是恭城县栗木镇的农民,双方的配偶均已因病离世。201210月,张向阳与王英飞经人介绍相识,起初两人很谈得来,介绍人更是对王英飞赞美有加,这让独自寂寞生活了20年的张向阳又感受到了生活的快乐。几个月后,张向阳便向王英飞表示希望两人能共同生活。马上王英飞也表示愿意和张向阳共同生活,但有一个要求:张向阳过世后其单位所给的抚恤金全部归王英飞所有。对于王飞英的要求,张向阳老人爽快的答应了。201312日两人便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张向阳本以为与王英飞结婚将开启自己的幸福新生活,现实却并不如意。结婚后,王英飞并没有与张向阳共同生活,依旧居住在各自的家中,每隔三五天两人见一次面,王英飞便问张向阳要零花钱。张向阳老人思前想后认为王英飞并不是真心想与自己共同生活,隔三差五地讨要零花钱,当初结婚也是以获得抚恤金为前提,这分明就是贪图钱财。张向阳老人后悔当初轻信媒人的话,草率地与王英飞结了婚。2013218日,张向阳到恭城法院起诉,要求与王英飞离婚。2013228日,经法官耐心调解,张向阳与王英飞达成协议,由张向阳补偿15000元给王英飞,两人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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