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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协议有漏洞 继子继父上法庭
作者:陆俊书 邓诗弟  发布时间:2013-03-07 15:20:43 打印 字号: | |

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江贝村李昌一家因分房协议不完善,导致继子将继父告上法庭。35日,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场审理调解,当场达成了撤诉和解协议。

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江贝村现年60岁村民李昌生有李兰、李佳一女一男,20026月与何玉君再婚并带一继子蒋山。20111223日,蒋山召集了全家成员及亲戚商协,对家庭房屋进行了分割,协议约定,为解决下一代住房,李昌给菜地90平方米来作蒋山建房用地,其中在第一层建19平方米作堂屋(供全家摆放香火之用),蒋山建好房后世代居住,不准转卖。原有平房一栋归属李佳所有;三间瓦房归属李兰所有;参加商协的家庭成员均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签订后,蒋山持分房协议到相关部门办理了用地建房审批手续,并动工建房。

201286日,李兰、李佳持分房协议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时,蒋山不服分房协议在第一层建19平方米作堂屋共占使用,拒绝到房管部门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其继父李昌一气之下到蒋山正在建房工地拉闸下电阻止动工。蒋山合上电闸,李昌又将电闸拉下,反复多次后报110警务到场处理无果。为此,蒋山向法院起诉,将继父告上法庭。

本案经过法官到现场庭审主持双方调解,分析矛盾产生根源,寻找各自存在不足,摆事实,讲道理,以真情唤亲情,促使双方换位思考,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本案最终撤诉和解,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陶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