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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民二庭庭长到恭城法院开展业务指导
作者:聂华宇 梁芳  发布时间:2013-04-17 15:40:48 打印 字号: | |

2013411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吴小嫦带领副庭长郑文波、审判员张静等一行四人到恭城人民法院开展民事审判业务指导。

上午,在本院审委会办公室就陆XX诉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座谈会。吴小嫦庭长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等霸王条款进行分析,结合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如何处理该类保险合同纠纷做出了指导,在深刻分析本案案件事实基础上,对如何处理本案提出了建议。下午,吴小嫦庭长结合自身的海外学习经历和丰富的民商事审判的经验,为我院从事民事审判业务的干警授课。主要讲授了法律适用的方法、商事审判以及合同法的有关问题,列举了民间借贷、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案例。我院干警在此次业务指导中受益匪浅。

责任编辑:陶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