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广东梅县离婚案被告丈夫在法庭当场炸死原告台籍妻子》事件,党组书记、院长唐孝贵要求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确保法院安全。
据网上报道,4月19日下午3时20分左右,梅县法院民三庭在审理原告叶利芬与被告吴庆春离婚案。开庭审理闭庭后,在原告对开庭笔录签名过程中,被告人吴庆春突然向原告丢出自制爆炸物,随后,吴庆春又用水果刀将原告刺倒在地,后又在原告身旁引爆另一自制爆炸物,致原告叶利芬死亡,并造成原告的姐姐叶利珍受轻伤。被告吴庆春在逃跑过程中被当场抓获。经当地警方初步调查,嫌疑人吴庆春因不同意离婚,对受害人叶利芬心生怨恨,遂产生了报复对方的念头,虽曾多次行动但都报复未果。案发当天,吴庆春将凶器装在手提袋中,在进入法院安检时机器曾发出警报,但他从手提袋中拿出一小束铁线上交以此混过安检,进而在法院作案。
会议认为,法院安保工作关乎当事人及法院干警人身安全,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确保人员和物资设备的安全。为此,要从“六个到位”加强警务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思想认识到位。要求全体干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从维护机关安全和人身安全角度出发,增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履行职责到位。要求警队加强安保力量,完善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强化安保值班的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安保制度。
安保检查到位。严格检查来访人员,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实施严格安检,并进行严格登记,与被访部门的人员联系确认之后,方允许来访人员进入指定的办公区域。对携带物品进入办公区的,经过细致安全检查,确认没有携带危险、违法违禁物品后方才放行,进一步排除安全隐患。
安全监控到位。适时查看在审判大厅、立案厅、羁押室、枪械库、机关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情况,每天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严密监控,确保如发生事件能及时发现报警。此外,要求值勤人员值班时必须配齐警棍、盾牌、头盔等警务装备,提高法警执勤工作中的防护能力,增强威慑力。
群防群治到位。落实保安二十四小时门卫值班,加强大院昼夜巡逻,督促检查法警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应急预案到位。强化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善好安全保卫、庭审保障等各项应急预案。根据原已制定的《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实施方案》,即成立以法警为主的安全应急小分队,要求小分队成员的通讯工具24小时开机待命,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此外,还要加强对法警开展定期的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以提高法警业务素质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审判安全保卫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