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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本是同根生 争地动粗伤亲情
作者:陆俊书 刘国芝  发布时间:2013-05-31 10:36:11 打印 字号: | |

广西恭城西岭乡对河村村民周朋夫妇与周伟夫妇因相邻宅基地使用问题发生争吵、推打、导致周朋妻子凤娟被周伟妻子春梅打伤。514日,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邀请双方亲戚在宣判前再次调解,终于达成了由周伟夫妇赔偿周朋妻子医药费3648元,并当庭付清的协议。

恭城西岭对河村凤娟的丈夫周朋与春梅的丈夫周伟系同胞兄弟,兄弟俩未结婚前相住在一起,是血浓如水的好兄弟,各自结婚后分了家,相住为邻居,因凤娟与春梅来自农村,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加之双方性格粗暴、私心太重,常为一些生活中的小事争吵,有时还扯鸡骂狗赌咒对方,搞得两家人心情都十分难过,见面都板着脸互不打招呼。

2012416日,周伟夫妇在周朋的房屋前新建厨房,影响了周朋夫妇的通行,便向村委、乡土管所等部门反映,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周朋夫妇觉得周伟夫妇欺人太甚,就将该厨房推倒,两家矛盾进一步升级。201297日下午,周伟夫妇携带木棒撬推周朋原建的杂物房,凤娟见状上前劝阻,春梅即与凤娟发生争吵、推打,凤娟的头部、手臂被春梅用木棒打伤,经住院治疗12天,花去医药费3648元,凤娟出院后,将周伟夫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及财物损失。

法院受理后,经庭审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宣判前,法院邀请周朋、周伟的表哥、舅爷协助做双方思想工作,终于达成了由周伟夫妇赔偿周朋妻子医药费3648元,并当面交清、双方受损财物,由各自承担损失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陆俊书 刘国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