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法官明释法理促执行 “罚款”当场缴纳终执结
作者:陆善男  发布时间:2013-07-02 10:26:37 打印 字号: | |

广西恭城县栗木镇的欧某任在没有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砂,使国家的资源遭到破坏,河道行洪存在隐患。恭城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员在检查时发现欧某任的不法行为后,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后,欧某任没有主动到当地水利部门缴纳罚款,无视生效文书的效力,认为自己没有犯法,没有必要去缴纳。恭城县水利局经过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向其明释相关法律法规,与及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希望被执行人能主动缴纳罚款,但始终没有任何反应。201363日中午主办法官主动出击带案上门,当面向被执行人明释法理,告诉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承担的后果。经过承办人两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最终答应一同前往银行取钱,当场缴纳罚款。被行人低着头对主办法官说:“我知道错了,真想不到事情会那么严重。”

责任编辑:陆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