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被人指责生怨气 挥砍一刀判5年
作者:陆俊书 韦绍松  发布时间:2013-07-30 11:11:14 打印 字号: | |

广西恭城西岭乡村民宋月民借钱赌博被债主指责而不满,扬言“还钱给你,也要搞死你,”未找到债主后,将怨气洒到相遇的路人宋月高身上,无故挑衅,挥刀将其砍成重伤。74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月民有期徒刑51个月。

2013123日下午1730分,恭城西岭乡德良村宋月民与同村宋月春一起去嘉会乡一朋友家吃酒,宋月民向宋月春借了100元钱打封包。酒席期间,年轻人闲得无聊,自然凑到一起玩牌,宋月民参与“开三公”赌输了钱,又向宋月春借了500元,当时宋月春很不情愿,“你自己身无分文,还好意思借钱来赌,亏你还是个男人,”指责了宋月民。宋月民被当众指责,伤了自尊,十分恼火。当天晚上吃酒回家后,越想越气,直接乘车到恭城向朋友借了800元,打算回村还钱给宋月春,当晚21时左右,宋月民回家把两把菜刀藏在腰间,然后去宋月春家还钱,拿菜刀吓唬一下宋月春。当步行到宋月春家时,宋月民在门口大声呼喊宋月春,宋月春的儿子宋小林说他爸不在家,当时宋月民还在门口骂着,“我还钱给你宋月春,同时也要搞死你。”约等了几分钟,不见宋月春出来,宋月春就把借的600元钱交给宋小林,然后气冲冲地离开。刚走几步就碰上了本村村民宋月高(此前双方打过架,矛盾很深),“你是来劝架的还是来看热闹的?”宋月民问。“操你娘的,”宋月高嘴里骂着,冲向宋月民用双手掐其脖子,并将其摔倒在地,宋月民使劲反抗无法挣脱,便用右手从腰间抽出一把菜刀,朝宗月高面部双眼之间的位置砍了一刀,当即鲜血直流,宋月民侵机挣脱后跑到村边的果园躲藏。

宋月高面部被砍后,于当天报警,并到医院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宋月高的损伤,已构成重伤,右眼的损伤已构成七级残疾。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宋月民抓获,宋月民通过家属赔偿了宋月高的经济损失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宋月民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陆俊书 韦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