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罗殿龙院长做客人民网直播间,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主题,结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精神,与大家在线交流。罗院长的发言强调,新形势下社会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恭城法院在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罗院长关于司法公平正义的发言的指导下,结合本院实际三步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建设,将公平正义传递给每一个人。
合法、合理审判--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
一方面,本院每一位干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法、司法,既遵守实体法又遵守程序法;既了解法律条款的的字面含义,又准确把握法律的深刻内涵、实质精神和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审判员裁判时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合乎理性,符合案件事实、情节,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减少任意性,增强裁判的规范性和确定性,坚决防止滥用职权,杜绝显失公平。
严格司法程序、维护司法公正--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本院从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两方面入手维护程序正义。加强内部控制,即在法院内部建立健全有效机制,对诉讼程序进行监控,一旦发现程序违法行为立即加以纠正,并对违法者做出相应的处分。加强外部监督,即从程序公开的角度,对诉讼程序进行监督:一是强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诉讼程序的参与;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切实推行审判公开等。坚决杜绝有意、无意地破坏法定程序规范导致的司法不公。
及时高效审判--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准
本院干警及时、迅速、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以最低的成本投入、资源消耗取得最佳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实现最大程度的正义。特别是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刑事庭干警及时高效审理案件,更加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正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