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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口角之争打架 法官耐心执行促和解
作者:陆善男  发布时间:2013-07-30 11:18:41 打印 字号: | |

2013711,申请人黄群凤与被执行人黄坤作在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化解了矛盾纠纷,从而使一宗邻居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得以顺利和解执行。

申请人黄群凤与被执行人黄坤作均是恭城县恭城镇化育村人,而且二者是邻居关系。两位当事人的年龄都已过65岁,但却因为口角之争打起架来了。2012815日中午黄群凤在家厨房劈材,由于劈材的声音过大,惊醒了邻居家正在午休的黄坤作。黄坤作惊醒后就漫骂黄群凤,说其就是故意中午才开始劈材,不让其休息。黄凤群自觉得理亏,也在房屋另一旁骂开来,两者互骂,接着也把一些陈年的旧恩怨翻出来,最终导致矛盾升级,双方持锄头打起来,被执行人黄群凤被打伤倒在地上。随后,申请人黄群凤到恭城法院住院治疗二十天,花费医疗费5352元。为此,申请人黄群凤诉至恭城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执行人黄坤作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共计6352元。2012118日,恭城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的亲属替其支付了3000元赔偿款给申请执行人,余下的至今未赔完。申请人黄群凤多次索问无果下,20133月向恭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认真查看案件材料,针对这起邻居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拟定执行方案,巧化执行方法,力争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矛盾纠纷。随后,执行法官专程上门认真做被执行人黄坤作的思想工作,可知第一次上门就造到吃闭门羹的结果。可是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经过六次上门做工作,终于在今天做通了被执行人黄坤作的思想工作,也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给对方带来的损害。最终被执行人愿意从自己微博的低保生活费中每月拿出100元,每年12月给一次全年(1200元)分三次给付。申请人黄群凤考虑到毕竟是邻居,而且被执行人黄坤作年纪也那么大了也没有什么收入,人家也肯从低保生活费中拿钱出来赔,答应了被执行人的请求,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这起邻居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得以圆满和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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