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涉港澳台送达案件方案”的工作要求,恭城法院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研究,确定并推出四项举措,以确保涉港澳台送达案件工作得以全面落实。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涉港澳台送达案件4件,其中成功送达的3件,未成功送达的1件,成功送达率75%。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讨论研究,并成立了由院长挂帅,庭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使案件送达工作有了组织保障,并在全院形成了联动协调机制,便于工作的开展。
二是设立工作办公室。在该院立案庭设立“涉港澳台送达案件工作办公室”,将责任落实到部门甚至个人,使涉港澳台送达案件工作有了人员保障。
三是拨专项基金。涉港澳台送达案件的当事人多数在边远的农村,路途遥远又崎岖难走,每送达一个案件往往要耗费一天的时间,为在交通费及误餐费上补贴办案人员,该院拨付了专项基金,给涉港澳台送达案件工作予以资金上的有力支持。
四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为便于统计及今后的档案查找工作,该院分别建立了立案登记、送达登记、归档备案等一系列制度,在制度上保障了涉港澳台送达案件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