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恭城观音乡村民李存为劝阻本村村民李平持刀追砍其弟李运无效后,用扁担将李平打成轻伤。2014年6月18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存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2月28日晚19时30分,恭城观音乡观音村37岁村民李存到本村其弟李运的商店玩,见本村村民李平、彦发、李冬在其弟商店隔壁的堂屋用一副扑克牌以“大吃小”的方式正在赌钱,李存在堂屋看了10分钟就到商店玩,当晚20时10多分,李存听到堂屋有人在争吵,就走过去看过究竟,原来是因为李运同李平两人发生矛盾,李平讲李运多要了他200元钱,李存为防止李平与其弟矛盾激化,从自己身上拿出200元钱给李平,李平拒不接受,还想找李运的麻烦,李存就拉走李平到自己家吃宵夜,边吃宵夜边劝李平,不要为200元钱再去找其弟争吵,打起架来对双方都不好,在李存的苦苦劝说下,李平答应不去找其弟的麻烦,当晚11时30分,李平就回家休息了。
2014年3月1日凌晨1时20分,村上的李华打电话给李存,说李平拿了一把菜刀到李运家要砍李运,李存在家顺手拿了一根长1.7米,宽3公分的扁担赶到李运的商店门口,见李平用长40公分,宽15公分的菜刀拍打李运的商店大门,扬言要砍死李运,李存上前劝李平不要搞了,回家休息,给个面子,搞出事来对大家都不好,李平不听劝阻,还坚持要砍死李运。李存听后就很恼火,双手举起扁担朝李平手臂打过去,李平就拿菜刀朝李存乱砍,其右手食指被砍伤,李存双手举起扁担连续对李平左胸及头部进行打击,李平被打中头部后,就倒在地上,没有再反抗。后有村民见状,就立即报了警。
经法医鉴定:李平左胸部的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李存通过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李平的经济损失15000元,李平对李存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李存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李存通过其家属赔偿了李平的经济损失15000元,取得其谅解,鉴于李存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