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村民以车撞人索要两万元 各获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陆俊书 黄佳俊  发布时间:2014-07-04 15:27:52 打印 字号: | |

广西恭城嘉会乡村民黄久月以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队覃司机驾车撞倒其儿子为名,召集大、小明源村蒋永凡等村民围殴覃司机,并索要20000元赔偿。2014630,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蒋永凡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陈吉田、刘宗力、陈先宝、王岩各有期徒刑10个月,各处罚金5000元。

20139718时,恭城嘉会乡大明源村刘宗力同妻子陈娟准备驾摩托车回娘家,接到黄久月(在逃)打来的电话说,其8岁儿子黄明(化名)在小明源村子2.5公里处被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葛洲坝公司)燕子山风力发电施工队的车子撞了,开车的覃司机很凶,不认错还想跑,你出来下。于是,刘宗力驾摩托车来到现场,当时有大、小明源村的黄久月、王岩、蒋永凡、陈先宝、陈吉田等十多名村民,将施工队的同行六人及覃司机围在中间理论,刘宗力问黄久月是怎么回事?黄久月指着覃司机说:“他开车撞着我儿子了,他还想跑。”刘宗力问其儿子伤情怎么样了?黄久月说,外部看上去没见到有伤,有没有内伤就不知道了。刘宗力叫覃司机赔些钱,然后带被撞的小孩去医院检查。周围的村民你一言他一语的说要拿两万元钱来赔偿,覃司机讲他现在没有钱,到时候施工队会有人来处理这件事情的,接着覃司机想上车离开,当时在场的村民很恼火,很激动,大声呼喊要覃司机跪下,事情没有处理好他就想走,蒋永凡先朝覃司机脸上打了一巴掌,接着黄久月、王岩、陈先宝、陈吉田等村民开始动手打覃司机,你一拳他一脚的朝覃司机身上、腿上踢打,刘宗力还把鞋子踢掉了,然后还捡起一块石头准备朝覃司机砸去,被旁边的村民抢脱石头,期间,施工队有人报了警,施工队的队长等人拉刘宗力到一旁讲,叫刘宗力看在他们的面子上不要打,叫覃司机承认错误算了,这件事等施工队来人商量解决。过了约10分钟,嘉会派出所的民警及交警队的警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大约半小时,施工队的财务人员拿了两万元钱来到现场,交给了黄久月。黄久月当晚请到场的村民到县城歌厅玩乐、吃宵夜。经医院检查,黄久月的儿子没有受伤。

2013726,葛洲坝公司施工车辆往返嘉会乡燕子山脚风力发电施工,必经蒋永凡家门口的沙土村道,晴天车辆经过时自然有沙尘扬起,蒋永凡就用树木把该村道堵死,不准施工车辆通过,施工队来处理堵路事情时,蒋永凡提出要10000元费用,施工队无奈只好同意蒋永凡的要求,2013727,蒋永凡到该公司财务领走10000元后,堵路事件才得以解决。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蒋永凡的家属代其退出赃款14000元,陈吉田、刘宗力、陈先宝、王岩的家属退出赃款共计1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蒋永凡、陈吉田、刘宗力、陈先宝、王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相威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蒋永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在必经之路设置路障阻碍施工车辆通行相要挟,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蒋永凡、陈吉田、刘宗力、陈先宝、王岩敲诈勒索被害人覃司机20000元的犯罪行为属共同犯罪,其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陆俊书 黄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