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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蒙面追砍人 获刑一年一个月
作者:陆俊书 韦绍松  发布时间:2014-07-18 17:07:30 打印 字号: | |

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村民邝小节伙同他人蒙面持刀追砍曾用凳子砸过自己的游戏室老板王志。2014716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邝小节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2012216,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22岁村民邝小节来到县城太湖超市二楼平安乡云峰村村民王志开的电玩城玩游戏赌博,由于游戏机自身出现故障,机子会自动上分,分数即可兑换现金,当天,邝小节赢了很多分,当班经理帮邝小节把分数兑换现金。王志认为是邝小节在游戏机上动了手脚才赢钱的。第二天,邝小节又来到该电玩城时,王志认出邝小节并用脚对其踢了一脚,然后用凳子砸,邝小节从同伴严洪(已判刑)身上拿来牛角刀追砍王志,当从二楼追到一楼门口时,见有十多个手里拿刀的男子便怀疑是王志喊来的,急忙跑上游戏机室躲了一会,见楼下拿刀的男子走了后才下楼。

半个月后,邝小节同严洪、“头皮”、“二刀”(在逃)4人晚上在县城滨江苑街上看见王志,“二刀”对邝小节说:“王志在那边,搞吧?”“搞就搞”, 邝小节答道,然后邝小节等4人从“头皮”驾驶的无牌面包车上拿了砍刀,铁棍并各自蒙面一路跟踪、追砍王志,王志被迫躲进一家饭店的卫生间将门反锁,严洪、头皮”、“二刀”紧追其后,连砍数刀将卫生间门看烂,王志举刀反抗逃脱,邝小节等人驾车逃离现场。

由于害怕报复,同年4131530分,王志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邝小节在公共场所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为共同犯罪,邝小节在共同犯罪中为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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