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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丧偶儿媳争家产 只因儿媳未能生育儿子继承香火
作者:周年斌  发布时间:2014-07-25 15:37:43 打印 字号: | |

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乡下莫村的莫兴德之子莫瑞嘉与儿媳李继灿育有两个女儿。20132月,莫瑞嘉因交通事故不治身亡,莫兴德与儿媳处理完莫瑞嘉后事后,因顾及儿媳生育的女儿不能给莫家继承香火,又担心儿媳会改嫁他人,莫兴德与儿媳在家庭财产的管理上发生了争执。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莫兴德与李继灿发生争打后将李继灿赶出家门,之后更换了全部门锁。居无定所的李继灿无奈之下将家公莫兴德告上法庭,请求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

为了解涉案房屋等财产的具体情况,722日,恭城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冒着夏日的炎热,沿着崎岖的小路,驱车赶往距县城三十余公里的西岭乡下莫村,就李继灿与莫兴德之间的析产纠纷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因案件涉及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法官还向当地村委会干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

 

恭城法官此行直观掌握了案件涉案财产的有关情况,对接下来的案件处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铺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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