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法官们在庭长邓诗弟的带领下,国庆节前开展了“送法进瑶家”活动。
该庭的法官们从早上8:30分驱车从院里出发,经过50多公里崎岖不平山路,于11:30分来到该县西岭乡云盘村8组大岩屯张贻文家。张家是该县地道的瑶族同胞,居住在云盘村偏僻的山腰中间,底盘高的车辆也只能以每小时5公里速度慢慢趴行前进。法官们一到,张贻文全家人,都十分热情地上前迎接,并客气地端茶让座。
接着在张贻文的引领下,走进了张家的竹鼠、山蛙和山龟养殖场,大家边看边问,了解养殖过程中的技巧及动物生长习性,互相交流所掌握和了解的养殖知识,当法官们了解办养殖许可证很难时,表示支持张家在这山清水秀的山中搞养殖创收,尽全力帮助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批手续,解决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并联系老板投资和销售,在取得较好效益后,再扩大规范养殖等服务。
目前,张家所养殖的竹鼠,估计收入可超过七、八万元,山蛙、山鬼养殖工作正在投入驯养阶段,一年后可产生较好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