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以客户信任骗取十三万 虽自首仍获刑3年6个月
作者:陆俊书 黄佳俊  发布时间:2014-09-30 10:42:12 打印 字号: | |

广西恭城平安乡村民赵学才以帮购砖的客户拉砖之机,采用少运或不运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132810元。925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学才有期徒刑3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2012727,恭城平安乡黄家村34岁村民赵学才经湖南的司机介绍,湖南粗石江镇街上一男子打电话联系,叫赵学才帮拉300筒砖,刚好当时赵学才开着自购的农用车在本村的“福航”砖厂排队等砖拉,该男子正巧在该砖厂买砖,两人见面商量好每筒砖给15元运费,谈好价钱后,那男子就将已付款的300筒砖票交给赵学才,开始那男子很着急用砖,赵学才就帮拉了60筒砖到其住地粗石江镇,剩下的240筒砖,赵学才就从砖厂提出,以每筒83元的价格直接出售到其他需要用砖的工地,赚钱19920元。后来货主打电话叫赵学才拉剩下的240筒砖,赵学才就骗货主讲砖的质量不好或排不到队为借口推脱。

2013613,湖南粗石江镇一个曾经叫赵学才帮拉过砖的客户打电话叫其帮拉160筒砖到粗石江,讲好每筒砖运费20元钱,该客户把购160筒砖现金交给赵学才,赵学才到砖厂开了160筒砖票,把砖提出来后私自出售,获得13280元。

20127月至20136月期间,赵学才利用运砖客户的信任,在收到购砖人的砖款砖票后,采用少运、不运和把砖直接出售的获利方法,共诈骗11次,共获利132810元。

20131120,赵学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诉其犯罪事实。

恭城法院审理认为:赵学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赵学才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诉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陆俊书 黄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