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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借款要不回 执行人员百里查封
作者:周妮  发布时间:2014-11-24 16:56:30 打印 字号: | |

2014113日,一对姓宁的夫妇急冲冲的来到恭城法院执行局,满脸焦急的拉着周局长的手说,“周局长,全靠你们法院了,万一他们转移财产了,我们该怎么办呀......

原来这是申请人宁小明、蒋红与被执行人凌云、廖小莲、柳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经过本院依法调解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给付借款20000000元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依法执行。

    由于案件时间紧迫,本案受理后,执行局主办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经查明,被执行人有不动产可供执行,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办案法官立即制定裁定文书和冻结手续,立马驱车300余公里到达柳州市,及时赶到相关部门将柳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土地予以司法查封,确保了案件能够顺利执行,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查封该土地后,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告知其不履行调解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附加逾期双倍利息,并将查封土地的事实告知被执行人。收到执行手续后,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不会转移财产。

责任编辑:周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