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聚众持凶殴打人 各获徒刑七个月
作者:陆俊书 韦绍松  发布时间:2014-11-24 16:58:18 打印 字号: | |

广西恭城平安乡村民关海荣因与同在该县南方水泥厂石场拉石头的车主陈华生不和,纠集同村伙伴刘日东、关少溪、关少林等人,驱车前往石场持铁管将陈华生的货车车头、挡风玻璃、后视镜砸烂,并踢开司机王建的宿舍门,将其拳打脚踢致轻微伤。20141118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日东、关少溪、关少林各获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45319时,恭城平安乡马山屯24岁村民关海荣(在逃)同本村同伴刘日东、关少溪、关少林等七人在本村小山庄吃饭喝酒,酒桌上关海荣同大家商量去本县南方水泥厂石场阻止12号货车拉石头的事情。因为之前关海荣与12号货车车主陈华生有矛盾,于是吃过晚饭后约20时,关海荣自驾皮卡车,刘日东自驾长城轿车搭载大家一起来到南方水泥厂石场修理厂,在该厂每人拿了一根铁管放在车上,然后开车进入石场宿舍区,下车后关海荣和刘日东就去石场找负责人刘涛商量不准12号货车拉石头的事情。石场负责人刘涛认为是关海荣同车主陈华生之间的私事,石场无权阻止12号货车拉石头。见石场不予配合,刘日东和关海荣手持铁管开始砸12号货车车头、挡风玻璃及后视镜,关少林也跟着用铁管砸12号货车车头、挡风玻璃。接着关少林用脚踢开12号货车司机王建的宿舍门,其余的人跟着进了宿舍,刘日东和关少溪手持35厘米长的砍刀,关海荣和刘日东拿起宿舍里的凳子等物打司机王建,关少溪、关少林用拳头和脚打踢王建,王建被打扑倒在床上,双手抱头,毫无反抗之力,关少溪怕打出人命劝关海荣等人停止击打,并将其拉出门外,之后原路返回村屯。回村约30分钟后,关海荣接到12号车车主陈华生的电话,叫其返回石场,可能要打架。关海荣就联系了村子里的约10多人一起去石场。到石场后,陈华生不在石场,关海荣、刘日东、关少溪、关少林手持铁管又砸了12号货车。同时还把四个轮胎气放了,等了一会,没见陈华生就离开石场。第二天上午,陈华生向公安机关报案,2日后,刘日东、关少溪、关少林被公安机关抓获。

货车司机王建被殴打住院治疗12天,花去医疗费共计4870元。经法医鉴定,王建头部、右腰部损伤及全身的皮肤软组织挫伤均已构成轻微伤,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砸的货车损失价值14705元。

本案在审理期间,刘日东、关少溪、关少林通过其家属共赔偿了王建及车主经济损失4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日东、关少溪、关少林伙同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公民,致人轻微伤,并随意损毁公民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刘日东、关少溪、关少林犯罪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45000元,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陆俊书 韦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