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0月,恭城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类案件108件,数量是去年整年的4倍,呈明显增长趋势。该类案件多为集体诉讼,若处置不当,易引发上访等社会不稳定问题。为此,该院对近年来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归纳梳理,分析了案件增长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案件呈现的特点
一是2015年案件数量井喷式爆发。2013年恭城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件,2014为27件,2015年1-10月为108件,受理数量增幅大,案件类型多样。二是简易程序适用率较低,调解难度大。该类案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仅远低于全院指标。企业由于用工不规范,害怕引起连锁反应,大多不愿意接受调解,致使案件调解难度大。三是以集体诉讼为主,用人单位多为私营企业。15名以上劳动者结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情况有5次,受理案件共101件。私营企业占用人单位的95.45%。
二、案件增多的原因分析
一是当前本辖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逐渐上升趋势,其中的原因有一些是用人单位经济效益不佳,而一些职工工龄较长、年龄偏大,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找各种理由将职工辞退。二是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淡薄,劳动者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签订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时含糊其辞、故意回避责任义务,易产生各种争议和纠纷。同时,随着普法力度的加大、普法范围的拓宽,广大劳动群众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普遍曾强,越来越多得劳动者愿意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三是诉讼成本低。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案件收费,每件10元,对于许多本身经济就比较困难的当事人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四是审判实践中部分代理人过分夸大劳动者起诉单位可能带来的对劳动者有利的预期效果,也有单位的法务从单位自身利益出发,钻法律漏洞,导致劳动者不得不选择漫长的维权路。
三、对策建议
一是延伸审判职能,走进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私营企业。加大对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法律意识。通过办培训班、讲座、以案说法、进企业开庭等形式,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依法用工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
二是建立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拓宽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新途径。劳动局、仲裁委、工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尽可能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
三是完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为一裁二审制,只要进入司法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工作就功亏一篑,造成了国家人力资源的浪费,无形中损害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形象。建议完善修改案件处理程序,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相互独立,互不干扰,人民法院可依照相关规定对仲裁裁决行使撤销权和裁定不予执行权。
四是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要结合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和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用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