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全面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建设升级改造工作任务,通过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验收。
在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作”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唐孝贵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领导小组。向县委、人大、政法委作了专题汇报并得到县财政专项建设经费。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人民群众水平,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亲民便民的良好司法形象,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广西高院《关于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了 《“立案信访窗口”升级改造为“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功能、工作制度和措施、总体布局及人员配备要求,为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的顺利建设有了制度保障。
该院将原来的“诉讼服务大厅”提升更改为“诉讼服务中心”。将原有导诉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立案公开制度、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优先类事项快速办理制度、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制度、信访必复制度、诉访分离制度、约期接谈制度、文明接待制度、法官文明用语等制度的基层上,通过上墙等予以公开外,增加了远程视频接访工作规则、诉讼联调规则上墙,开通了网上立案与申诉处理流程、完善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规定、登记立案配套制度的建立。并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工作室”。引入节三方服务,为人民调解员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做好调解和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