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我于2017年5月8因追款心切,没有按照正规程序进行追索,叫了两个朋友跟我一起向你追款,当时我由于冲动与另外两个朋友都对你进行了殴打,现在我诚恳的向你道歉。......”一封道歉信在被告李刚言辞恳切中娓娓道来事件的起因。
原告张军(化名)与被告李刚(化名)是一起在恭城县某乡合伙承包鱼塘做生意的,后因生意散伙后,张军尚欠李刚5000元。2017年5月8日下午,李刚知道张军去向后,邀约另外三个人一起在恭城县某车行殴打张军并要求其还钱,张军受伤后已向派出所报案,因未构成轻微伤,遂后原告张军向恭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刚赔偿原告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2018年6月19日,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正在恭城法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主办法官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当庭主持调解,被告李刚当庭向原告张军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