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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送到家 执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8-05-04 15:15:08 打印 字号: | |

54,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恭城县观音乡通沙坪村,为申请人李某某、唐某某老人送去了3025元执行款。这是该院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让年过七旬老人获得了赡养费,维护了法律尊严,弘扬了敬老爱老优良传统。 

    李某某、唐某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共生育三个子女,长子陈某甲已经去世,次子陈某乙、女儿陈某丙。2004年起因分家闹有矛盾后,两老人一直与女儿陈某丙生活,次子陈某乙一直未尽赡养义务,亦不看望父母,无奈之下,老人将其起诉到法院。20178月,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乙每月支付李某某、唐某某夫妻300元生活费.

案件判决后,李某乙一直未支付赡养费,老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立即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乙的银行账户。账户被冻结后,李某乙来到法院送来了其父母赡养费3025元,并交纳了执行费,案件顺利执结。但考虑到老人年纪大,联系不便,路途遥远,执行干警亲自上门送执行款,并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当老人接过执行人员送去的执行款时,感激不已。“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老人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不禁老泪纵横。

责任编辑:恭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