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恭城法院与江西省高安市法院协同执行,扣押被执行人邹某、梅某名下两台货车,该诉讼保全案件顺利得到执行。
11月5日,恭城瑶族人民法院接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请求,需要协助扣押两辆涉案货车。
11月8日上午9时左右,根据GPS定位显示涉案货车位于恭城县龙虎乡。为确保该案得以顺利执行,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形,恭城法院与龙虎乡派出所民警联动参与执行。
10时整,执行人员赶往该地点,顺利找到了涉案车辆。 执行现场,由法警及公安民警劝离无关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相关当事人由承办执行法官负责释法教育。因前期准备充足,现场执行顺利,又因被执行人在外地打工,所以执行法院通过电话进行告知,被执行人同意了法院扣押标的物。停放多时的重型货车在技术人员的抢修下修复成功,在恭城法院和公安的护送下,顺利运至指定的扣押地点。
近年来,在跨区域协作执行工作方面,恭城法院对受托的事项,建立起从登记到对账的一整套受托管理机制,把做好协助执行当成分内工作,积极配合异地执行的法院,保障异地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和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秦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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