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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法院执行法官高效执行获锦旗
  发布时间:2018-11-20 11:34:46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货款,特别感谢法院的执行法官。”1119日,恭城县某纸箱经营部经营者唐某拿着“秉公执法 办案高效”的锦旗及感谢信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对法院高效执结案件表示感谢。 

恭城县某村村民余某因经营需要向申请人某纸箱经营部赊购纸箱,2017年、2018年欠货款合计29530元。经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20183月该纸箱经营部遂向恭城法院起诉。

20189月,恭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余某给付货款29530元及相应违约金。判决生效后,余某仍未履行其义务。20181018日,纸箱经营部向恭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该院执行局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材料,责令其履行义务,并通过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因被执行人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余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于20181115日自动给付货款及违约金等费用共计40224元,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唐某没有想到这次这么快就拿到了执行款,“案子虽然不算大,但是执行法官却特别用心,效率很快。”拿到执行款后,唐某对执行法官连连称赞并念念不忘,为了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谢之情,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这一幕。该案的快速执结,进一步震慑那些心存侥幸、肆意逃脱躲避法律的失信“老赖”,从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周洋武 秦可欣

 

电话:0773-8212295

责任编辑:恭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