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父债子还”,可65岁的何大爷来到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替儿子偿还借款,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诚实守信、缝合亲情。
原告何红(化名)与被告何刚(化名)系堂兄妹关系,2017年7月被告向原告借1万元用于做生意周转,约定一年后偿还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仍未偿还。原告多次催还无果后诉至法院。立案受理后,主办法官周法官考虑到双方是亲戚关系,三次走访被告家中,无奈被告外出打工,仅剩年迈的父亲在家,周法官话亲情、说法律等“拉家常”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跟被告父亲交谈。
案件受理近半个月,被告父亲主动电话联系法院,说:“周法官,我愿意替我儿子还钱,做人不能没诚信,我们(原、被告)都是一家人,不能因为这万把块钱闹得不愉快,我马上带钱去法院。”于是,就在2019年6月19日上午10点,恭城法院上演了“子债父还”的一幕,被告父亲携带现金到法院将钱还给其侄女(原告),原告接到还款后,还不忘记道了一声:“叔叔,谢谢你了,晌午克我那该打油茶呀......”
原告何红与周法官握手表示感谢:“我对恭城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感谢周法官既保护了我的权益,又维系了我们的亲情,谢谢!”
恭城法院以“法治德治相融合 三心三治聚民心”为主题,践行恭城“三心三治一守”社会创新治理“恭城模式”体系,通过将德治融入法治建设,法治定纷止争,德治春风化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