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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5-09-11 16:01:41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恭城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恭城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表

第三部分:恭城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恭城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恭城县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力,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审理辖区内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及执行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恭城县人民法院现有政法编制数为71名,在职人数70人,副处级领导1名,正科级领导14名,副科级领导15名,退休人员22名。设有十一个庭、科、室、局、三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监察科、政工科、莲花人民法庭、栗木人民法庭、嘉会人民法庭(在建)。所有庭室及派出法庭财务实行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恭城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5年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015年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2015年预算数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17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

626

   1.经费拨款

1068

二、外交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

415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105

三、国防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79

     (1)专项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27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2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5

五、教育支出


二、项目支出

742

     (3)罚没收入

70

六、科学技术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545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其他非税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十、医疗卫生支出

48

   5.转移性支出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6.赠与


   1.教育收费收入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7.债务利息支出

107

   2.其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十三、农林水支出


   8.债务还本支出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9.基本建设支出

38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10.其他资本性支出

52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38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173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368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368

五、上年结余收入

195





   1.一般预算拨款结转

195





   2.政府性基金结转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结转






   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结转






收  入总计

1368

支 出 总 计

1368

支 出 总 计

1368

表二: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名称(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经费拨款



**

**


**

1

2





合计

626

626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626

626


204

05

01

行政运行(法院)

536

536


208

03

04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

2


208

03

0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2

2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27

27


210

05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1

21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8

38


表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名称(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上年结余收入

合计

经费拨款

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合计

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政府性基金拨款结转

**

**


**

1

2

3

4

5

6

7




合计

742

547

442

105

195

195

0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42

547

442

105

195

195

0

204

05

01

行政运行(法院)

90

64

54

10

26

26

0

204

05

06

“两庭”建设

145

129

34

95

16

16

0

204

05

99

其他法院支出

507

354

354


153

153

0

表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车辆经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

1

2

3

4

5

6

合计

84


35

49

49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4


35

49

49


第三部分:恭城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计1368万元。包括:

1.财政经费拨款收入预算1068万元。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收入预算105万元。

3. 按权责发生制纳入预算的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95万元

(二)支出总计1368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127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工资支出、办公费、水电费、接待费等)626万元;“两庭”建设支出145万元;其他法院支出(办案交通费、差旅费、通信费、培训费、印刷费等业务经费支出和办案装备经费支出)50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万元,用于公务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48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年预计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恭城县人民法院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预算49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审判、执行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恭城县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平均每辆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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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恭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