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自觉做实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践行释法明理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嘉会人民法庭作为深入联系群众的“前站哨所”,综合运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机制,妥善解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切实回应当事人诉求。
案情回顾:
本案原告和被告系邻居关系,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原告借款共计8200元;后原告向被告催讨借款数次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讨回借款的诉讼请求。
调解过程:
嘉会人民法庭受理该起案件后,主办人周法官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及时与涉案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分别进行沟通和深入了解。
调解当日,案件主办人周法官耐心聆听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诉求,有条不紊地从矛盾的焦点、法律的适用等方面提出调解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促使被告进一步明晰案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最终,在主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涉案当事人双方被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触动,一致认可调解方案,于调解当日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当庭给付原告部分欠款3500元,并协商好剩余欠款的给付期限。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