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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节特辑】恭城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县“三八红旗集体”!
作者:刘维维  发布时间:2022-03-07 20:27:36 打印 字号: |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干警6人,其中女性4人(1名员额法官,2名助理,1名书记员),负责审理各类刑事案件,该庭室先后荣获“桂林市妇女儿童维权岗”、“恭城瑶族自治县妇女儿童维权岗”、“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该庭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审结中央督办的林某洋环境污染案、上级督办“1.15”涉恶案、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唐某祥受贿案、抖音传播虚假信息容某玲衅滋事案等案件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网络关注较高的案件,其中审结的“1.15”涉恶案件是桂林市地区审结的第二起套路贷诈骗涉恶案件,更是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成立以来审结的第一起犯罪事实多、人数多、案件复杂的案件;审结的林某洋环境污染案,被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该庭室工作人员勇于担当、不怕苦、不怕累,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案24件35人,判处罚金8.6万元,依法打击断卡、网络电信诈骗案58件60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平安恭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庭室注重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选任业务能力强、社会阅历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女性工作人员,组建未成年人审判团队,对家暴、性侵等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通过指定辩护人、社会调查评估、法庭教育等方式,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通过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回访7次86人,进一步了解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工作、生活情况,促使他们正常回归社会生活。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法治宣传10次1900余人,切实增强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书写司法为民的巾帼风采。


 
责任编辑:恭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