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举行2022年第一批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4名符合条件的案件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该院执行局局长周炳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陈勤丰参加仪式。
此次发放司法救助金对象有2例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均为农村低保户;1例附带民事案件当事人,目前急需治疗费、手术费;1例劳动报酬案件当事人,为七旬老人。对因外出务工没能来到现场领取救助金的伍某,法官已通过微信方式向其送达司法救助决定书并说明发放司法救助金情况。
在发放仪式上,三位申请人连声道谢,称赞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心系群众,想尽一切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执行救助保险是一种“保险+救助”新机制,是由法院作为投保人,执行不能案件申请人为受益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发放保险金的方式进行救助,能切实缓解当事人经济负担,化解执行风险,保障合法权益的实现。此举在“执行难”案件救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尤其注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司法救助工作,不断拓宽司法救助金的渠道。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条主线,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扩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覆盖面,重点针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长期下落不明的执行案件,妥善解决案件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司法救助制度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