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三十年前,他们怀揣着满腔热血来到法院,将青春与汗水挥洒在司法事业上;三十年后,他们坚守着公平正义守护司法,将心血与时光奉献在司法岗位上。
日前,恭城法院有2名干警在人民法院工作满30年获得自治区高院颁发的2021年度“荣誉天平纪念章”。
“荣誉天平纪念章”是为鼓励长期献身于人民司法事业的法院工作人员而特别设立的荣誉奖章,旨在表彰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三十年(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工作累积满2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作出贡献的工作人员。一枚沉甸的奖章不仅记录着法院人最青春美好的奋斗年华,也见证了法院人数十载的坚守和担当,是法院人将毕生精力倾注于司法事业的最好诠释。
走进法院,成为数十年法院人的他们是这样的:
1.蒙勇,现任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日常工作)、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1991年7月入职恭城法院,曾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民二庭庭长、莲花中心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纪检组长等职务。曾获十佳政法干警、个人三等功、三个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为民司法三十载,他在法庭上体味人间百态,在裁判中彰显法与道德,在落笔中传递公平正义。自接过法袍的那天起,他深知荣责重大,始终秉持法之所向、心之所依,勤勉务实、兢兢业业,以法治精神守护一方净土,用判笔书写法治荣光。
2.李良忠,现任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监察科科长。
1991年2月入职恭城法院,曾任莲花中心法庭庭长、民一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综合办公室主任、栗木中心法庭庭长等职务。曾获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其所作书画作品曾获市级优秀书画作品奖。
“扎根基层,公平与公正萦绕在心间;乡野清明,是正义挥写的和谐梦想。”他曾扎根派出法庭工作14年有余,走村串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后进入法院办公室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为全体干警服务。现致力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筑牢防腐拒变防火墙。三十年如一日,他将法律扎根于基层,根植于人民心中,始终不忘公正司法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