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八旬老人将儿子、孙女状告法庭的法定继承纠纷的案件,法官通过耐心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化解了家庭矛盾,弥合了亲情
原告曾某与丈夫苏某共生育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因病于2008年去世,生前生育了两个女儿。苏某因病于2018年10月去世,生前在中国农业银行留有七万元的存款。曾某与儿子及孙女就丈夫苏某的遗产分配问题未能达成合意,遂将两个儿子及孙女状告法庭。在本案立案前,曾某曾到法院寻求帮助,咨询起诉的问题,恭城法院的法官在解答了曾某的问题后,见曾某只身一人、行动不便,为确保老人的安全用公车护送其回家。
在了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后,瑶姐姐张法官认为,本案为家事纠纷,若机械的处理纠纷,可能会引发更深的矛盾,为抚平当事人之间的裂痕,张法官庭前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曾某的两个孙女在外地工作,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要求,法官选择远程视频的方式让当事人参与诉讼。调解过程中,双方的分歧较大,曾某认为该遗产为丈夫生前留下来的,应进行分配保障其老年生活,曾某的二儿子则认为,老人年事已高,根据本地的一贯的做法,该遗产不应分而应用于曾某将来治病以及百年的支出。听取了各方意见之后,张法官从情理、事理、法理等方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进行分析,寻求双方的契合点。在张法官耐心的协调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该7万元遗产全部归曾某继承,由曾某的孙子苏某某代为保管,苏某某每月支取1000元作为曾某的日常开支。
法官寄语:家事纠纷的当事人存在特殊的身份关系,不仅仅是单纯的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更牵扯到情感上、道德伦理上、心理上的等一系列复杂的因素,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要以肩负维护家庭稳定和谐的使命,化解矛盾,弥合亲情,让当事人感受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