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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法院发布优化营商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0-17 16:16:54 打印 字号: | |

案例一:在线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零成本零接触化解桂林A汽车总站诉蓝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0年5月1日,桂林A汽车站与蓝某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约定桂林A汽车站将自己所有的商铺门面租给蓝某使用,租赁期限为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蓝某每月需向桂林A汽车站交纳租金3328元,合同签订后,桂林A汽车公司按约定将门面交给蓝某使用,但蓝某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截止2020年4月30日,蓝某共欠桂林A汽车公司租金49920元,桂林A公司多次催款无果,于2022年10月9日向恭城法院起诉,要求蓝某支付租金49920元及违约金6000元。

处理结果为了让当事人的纠纷得到快速便捷地化解,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和时间,恭城法院收到起诉状当天就将该案委派给了恭城法院诉前调解办公司进行调解,调解员快速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确定了调解时间以及以线上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2022年10月11日,双方经在线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在线签署了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并一同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恭城法院于当日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出具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该案纠纷化解仅用时2天,企业支出的诉讼成本为零。

社会效果为高效、快捷、低成本地解决涉企民商事纠纷,恭城法院成立诉前调解办公室,对涉企案件优先进行在线调解,三年来,通过在线调解,涉企案件化解纠纷平均用时不超10天,为当地优化营商环境做出重要贡献。

 

案例二:“网上立案”——开启“智慧+立案”绿色通过

A木业公司诉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0年5月13日,A木业公司与王某某签订《建筑模板销售合同》,约定A木业公司根据被告要求的规格、数量及协商价格向被告供应建筑模板。合同签订后,A木业公司向被告共交付三车建筑模板,合计262240元。货物交付后,王某某一直拖欠货款未支付,又因A木业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了解到,王某某A木业公司处购买的建筑模板是为了提供给曾某某的项目工程使用,实际受益人为曾某某,在双方的交易过程中,曾某某同意为王某某尚欠的52800元的货款提供担保。2020年9月23日,王某某A木业公司支付3万元后,其余货款一直未付,故A木业公司直接将王某某、曾某某都起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某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被告曾某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处理结果外省当事人A木业公司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向恭城法院提起立案,在接收立案申请后,恭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在发现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后,给予当场立案。

社会效果推进网上立案,是适应互联网+司法便民的新方式,也是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提高审判效率的迫切需求。智慧法院建设,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案例三:“在线缴费”-一站式便捷完成立案流程

广州A有限公司诉阮某、王某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阮某、王某因经营恭城县某饲料经营部的需要,于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4月18日期间,阮某、王某分6次向广州A有限公司采购“快康保”、“大台农”等系列产品。2021年10月15日,经双方对账核算后阮某、王某在广州A有限公司出具的《客户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尚欠货款206550元。广州A有限公司多次向阮某、王某催要无果后,起诉至恭城法院,要求阮某、王某支付货款及利息

处理结果本案广州A有限公司向恭城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后,恭城法院审核符合立案条件后当场予以立案登记,因广州A有限公司住所地在A市,距离较远,便让广州A有限公司在线完成了诉讼费缴费。

社会效果恭城法院坚持以方便群众诉讼、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积极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平台,在线缴费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提高了立案效率,真正做到“一站式受理”,大大节约企业的诉讼时间。

 

案例四:“网上阅卷”-在线服务快速查阅诉讼材料

A银行与成某、成某1、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2012年12月26日,成某以经营水果需要资金为由,向A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陈某、成某1在该借款申请书家庭成员处签名。同年12月27日,成某与A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331902122795727),约定:借款金额为130000元;借款用途为水果生意;借款期限自2012年12月28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止;贷款利率执行年利率6.6%;还款方式为按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合同对其他相关事项亦作了约定。合同签订次日,A银行依约定将借款130000元转入成某银行账户。但成某未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截止到2022年7月8日,成某仍欠A银行贷款本息合计259626.23元。A银行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至恭城法院,要求成某、成某1、陈某偿还借款本息。

处理结果本案结案后,A银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律师服务平台向恭城法院申请网上阅卷,恭城法院收到申请事项,于当日在网上对该阅卷申请进行审查后,发现符合阅卷条件便审核通过了该阅卷申请。

社会效果在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的便民举措下,当事人通过各大诉讼平台参与诉讼活动,通过网上申请阅卷,足不出户就能了解诉讼事宜,让纠纷解决变得更加高效便捷,大大地节约了企业参与诉讼的成本。


 

 
责任编辑:恭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