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奔赴广东省中山市,成功扣押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的车辆并移交申请执行人,有力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陈某与彭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彭某擅自开走登记在陈某名下的车辆并使用,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彭某返还车辆。判决生效后,彭某拒不履行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彭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返还车辆。执行法官向陈某了解到车辆装有GPS定位系统,经锁定涉案车辆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但无法确定车辆具体位置。通过多次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同意交付车辆。考虑到跨省扣押车辆执行难度系数大、时间成本高,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尽早拿回车辆,减少损失,执行法官决定前往扣押,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将车辆开至指定地点,同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前往取车。
扣押、交付当日,被执行人彭某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地点,且多次拨打电话未接。执行法官通过短信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彭某才回复电话,随后将车辆开至指定地点移交法院,由法院将车辆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
此次跨省扣押、交付车辆的执行行动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