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听起来“高大上”,其实离我们生活很近,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和它打交道。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社会氛围。历城区检察院推出【知识产权“知”多少】系列普法内容。本期,检察官邀您一起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攻略。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点
研发环节
●研发前未经检索导致重复研发。
●研发前未做知识产权风险排查,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保密措施不当、管理不善或者核心研发人员流失,导致技术和产品被他人模仿、抄袭、被公开或被他人抢先申请。
采购环节
生产环节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资料以及生产流程加以物理隔离,以防他人参观、拍照、摄像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委托代为生产产品时,合作过程中存在技术方案外泄风险。
●受托代为生产,应当对订单项下加工产品的知识产权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否则可能导致加工、生产侵犯他人专利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销售环节
管理环节
●建立对内、对外知识产权合同管理制度,包括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合同、保密合同、转让许可合同、买卖合同等,明确知识产权权属、权利义务条款。
●可建立知识产权档案,派专人对知识产权研发记录、权利证书、缴费记录、知识产权合同、对方提供的权利证明文件、著作权原始载体等资料进行保存。
合作单位
●在合作开发中技术成果归属不清,导致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收益分配纠纷。
●因产品侵权或涉嫌侵权而导致企业与客户之间的索赔纠纷。
●因采购生产资料侵权或涉嫌侵权而导致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追偿纠纷。
竞争对手
政策变化
法律法规
企业维权指南
行政救济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
刑事救济
知识产权刑事处罚后果
民事救济
知识产权民事侵权后果
特别提示
证据清单
侵权证据
权利凭证
索赔依据
来源: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转载自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