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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一起来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攻略
  发布时间:2023-04-14 11:28:48 打印 字号: | |

知识产权听起来“高大上”,其实离我们生活很近,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和它打交道。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社会氛围。历城区检察院推出【知识产权“知”多少】系列普法内容。本期,检察官邀您一起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攻略。





01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点


企业内部
01

研发环节

●研发前未经检索导致重复研发。

●研发前未做知识产权风险排查,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保密措施不当、管理不善或者核心研发人员流失,导致技术和产品被他人模仿、抄袭、被公开或被他人抢先申请。


02

采购环节

企业采购设备、仪器、材料、部件等生产资料因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侵权风险,以及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导致的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产生索赔纠纷。


03

生产环节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资料以及生产流程加以物理隔离,以防他人参观、拍照、摄像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委托代为生产产品时,合作过程中存在技术方案外泄风险。

●受托代为生产,应当对订单项下加工产品的知识产权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否则可能导致加工、生产侵犯他人专利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04

销售环节

注意销售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权利义务,并避免在产品上以及产品说明书、宣传册、企业网站上,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产品图片、文字说明等内容,网络服务企业还应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网络信息传播权。


05

管理环节

●建立对内、对外知识产权合同管理制度,包括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合同、保密合同、转让许可合同、买卖合同等,明确知识产权权属、权利义务条款。

●可建立知识产权档案,派专人对知识产权研发记录、权利证书、缴费记录、知识产权合同、对方提供的权利证明文件、著作权原始载体等资料进行保存。




企业外部
01

合作单位

●在合作开发中技术成果归属不清,导致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收益分配纠纷。

●因产品侵权或涉嫌侵权而导致企业与客户之间的索赔纠纷。

●因采购生产资料侵权或涉嫌侵权而导致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追偿纠纷。


02

竞争对手

除了直接发起知识产权诉讼(包括专利诉讼、商业秘密诉讼、商标诉讼等)外,可利用商标布局、专利布局等设置障碍。


03

政策变化

注重政府对于专利申请和维护的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及时关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04

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变化也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带来影响。例如,侵权认定标准的调整和变化;侵权赔偿额度的调整等。






02

企业维权指南


01

行政救济

向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诉求,要求行政机关采取行政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

通常有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停止销售,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02

刑事救济

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知识产权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产权刑事处罚后果

当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人民法院可对犯罪行为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等各种刑事处罚。



03

民事救济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知识产权民事侵权后果

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特别提示




无论选择哪一种救济途径,充分的证据材料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自身维权效率,也有助于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作出公正的判断。

证据清单

01

侵权证据

被控侵权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02

权利凭证

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作品原稿、商业秘密载体等。
03

索赔依据

权利人因被侵权遭受损失的证据、侵权人侵权所获得利益的证据、委托代理合同等。


来源: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转载自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责任编辑:恭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