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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系列科普||④知识产权之商标篇(一)
  发布时间:2023-07-16 15:30:26 打印 字号: | |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


商标的有效期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内末能申请的,可再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续展可无限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自该再标上一届有效朋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哪些权利

▷1.使用权

▷2.独占权

▷3.许可使用权

▷4.续展权

▷5.禁止权

▷6.设立抵押权

▷7.投资权

▷8.转让权

▷9.继承权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发生商标权侵权纠纷时,应如何处理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


来源:锦江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恭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