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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法院:服判息诉化纠纷,矛盾坚决不上交
作者:何坤友  发布时间:2023-12-21 08:50:57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相信法院的判决,我们能不能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当面把判决确定的补偿款给付原告?”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不久,恭城法院莲花法庭的承办法官就接到了被告俸某龙等人的电话,被告表示服判息诉并希望在法官的见证下向原告俸某财履行给付义务。因为案件当时尚处于上诉期,判决书还未生效,原告是否上诉还不确定,故承办法官将该情况耐心的向被告作了解释。在上诉期届满后,被告俸某龙等人再次拨打法庭电话,希望能在法庭的见证下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2023年暑假期间,莲花镇某中学的几位小孩相约结伴在恭城莲花镇某村附近水域游泳。在游泳过程中,两名小孩被激流冲入水中,在奋力救助其中一名小孩上岸后,仍出现了原告俸某财之子不幸溺亡的悲痛事实。痛失爱子的原告俸某财与被告俸某龙等人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向莲花法庭起诉,要求被告俸某龙等人赔偿各项损失449000余元。


该案立案后,莲花法庭周年斌庭长对案件给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询问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村民村委,在了解案件情况后也组织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因原告情绪比较激动,且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求及案件事实争议比较大,调解工作一度无法取得实质进展。面对此种情况,周法官依法及时开庭审理,在综合案件事实及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了判决。宣判后,经过周法官的耐心沟通、设身处地的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情绪逐渐冷静下来。鉴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周法官审时度势,于2023年12月18日召集双方当事人到莲花法庭,对判决事宜进行协商,最终,被告当场将判决确定的补偿款给付原告。至此,该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事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服判息诉是反映审判质量和审判效果的重要指标,是彰显法院司法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载体,更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

莲花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时代“枫桥 经验”为指引,践行“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人民法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能力。同时,莲花法庭在此向广大家长和小孩深刻强调,夏秋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发生有青少年儿童溺亡的悲剧,各位家长一定做好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警惕,别让孩子做“孤泳者”。



 
责任编辑:恭城法院